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2021年31号文件,国家税务局2019年31号文件
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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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
伤残人员用品企业免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14号》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征管口径与申报表优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明确公益性捐赠支出、可转换债券等6项税务处理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简化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14号)政策要点: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的核心内容是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以支持其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具体如下: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本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明确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以支持其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只知道年收入是11万,是不能计算出来到底需要缴纳多少个税的。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发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年度汇算清缴:分别发布2020-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2022年第1号、2023年第3号、2024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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